一位妇女12年来经常被丈夫殴打,她的丈夫拿到什么就用什么打,甚至连孩子都不能幸免。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她忍无可忍,有一天用鼠药毒死了丈夫。 有位39岁的妇女自25岁结婚后,经常因为家庭琐事被丈夫殴打和虐待。虽然她对丈夫恨得咬牙切齿,但又觉得离婚太没面子,一天她在遭受丈夫暴打后竟把恨发泄到5岁儿子身上,亲手掐死了孩子 ……
江苏省妇女儿童权益部曾在一家女子监狱做过一项有关“家庭暴力”的调查,发现在被调查的513名女犯中,237个家庭存在暴力,占46.20%,而这237个存在家庭暴力的妇女中,有125人的犯罪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,占52.74%。 长期遭受丈夫残酷虐待的妇女,难道就不知道寻求保护?
大部分受虐待的妇女都曾向她们的娘家、当地的派出所、村(居)委会等求助过,但多因受暴者与施暴者是夫妻关系,往往被淡化为“家务事”一推了之。即便有处理,最多也只是批评教育,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惩戒。这样做的结果使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,而受暴的妇女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,往往会选择逃离、自杀、杀人等方式寻求解脱。
不要小看家庭暴力,它不仅使夫妻感情破裂,家庭解体,孩子身心受到影响;特别是当女性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为刑事犯罪的主体后,家庭暴力就不再是一个家庭问题,而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。
她希望大家走出传统农业社会的家庭观念,认清问题的严肃性,遏制家庭暴力,把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力看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。 《婚姻法(修正草案)》已将“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形式虐待家庭成员” 写入总则,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将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写入法律。
稿件来源:自新华网